最嚴發票令!稅局剛剛通知!以后發票不能隨意開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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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嚴發票令來襲!
近期,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規定,標志著我國的發票管理又迎來了新一輪監管。
變化一:明確電子發票基本管理規定
變化二:增加發票數據安全管理規定
變化三:細化發票違法行為認定情形
變化四:完善發票印制、領用、開具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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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人注意!
以后發票不能隨意開具了!
1、購買商品或服務項目較多,發票開具時必須開具明細嗎?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發票開具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6號)第二條規定:“銷售方開具增值稅發票時,發票內容應按照實際銷售情況如實開具,不得根據購買方要求填開與實際交易不符的內容。銷售方開具發票時,通過銷售平臺系統與增值稅發票稅控系統后臺對接,導入相關信息開票的,系統導入的開票數據內容應與實際交易相符,如不相符應及時修改完善銷售平臺系統?!?/span>
如果購買的商品種類較多,銷售方可以匯總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購買方可憑匯總開具的增值稅普通發票以及購物清單或小票作為稅收憑證。
注意!現在推廣的數電票,沒有行次限制,可以在發票上開具商品明細。
2、政府、事業單位、醫院、軍隊、學校、個人沒有納稅人識別號,開具發票可以不填寫嗎?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發票開具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6號)的規定:“一、自2017年7月1日起,購買方為企業的,索取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應向銷售方提供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銷售方為其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應在‘購買方納稅人識別號’欄填寫購買方的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稅收憑證。本公告所稱企業,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業法人、企業分支機構、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和其他企業?!?/span>
因此,政府、事業單位、醫院、軍隊、學校、個人不屬于企業,開具發票可以不填寫納稅人識別號。
3、餐飲發票還需不需要開具菜單?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發票開具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6號)第二條規定:“銷售方開具增值稅發票時,發票內容應按照實際銷售情況如實開具,不得根據購買方要求填開與實際交易不符的內容?!?nbsp;
因此,餐飲發票據實開具即可,無需列明詳細菜品、菜單。
4、定額發票是否必須填寫納稅人識別號?
對于定額發票,無購買方納稅人識別號填寫欄的,可不填寫購買方納稅人識別號,仍按照現有方式開具發票。
5、購買方為企業,取得的增值稅普通發票,沒有填寫購買方納稅人識別號,可以作為稅收憑證嗎?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發票開具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6號)第一條規定:“自2017年7月1日起,購買方為企業的,索取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應向銷售方提供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銷售方為其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應在‘購買方納稅人識別號’欄填寫購買方的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稅收憑證?!?/span>
6、向企業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是否必須填寫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發票開具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6號)第一條規定:“自2017年7月1日起,購買方為企業的,索取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應向銷售方提供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銷售方為其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應在‘購買方納稅人識別號’欄填寫購買方的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稅收憑證。本公告所稱企業,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業法人、企業分支機構、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和其他企業?!?/span>
因此,向企業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必須填寫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7、給軍隊、非盈利組織開具發票,也必須寫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嗎?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發票開具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6號)第一條第二款規定:“本公告所稱企業,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業法人、企業分支機構、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和其他企業?!?/span>
因此,軍隊、非盈利組織不在16號公告第一條規定的范圍內,不需要寫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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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具發票,
備注欄這幾點很重要!
一、5種數電票的備注欄,填寫必須規范!
1、建筑服務
建筑服務備注欄必填內容包括【建筑服務發生地】【建筑項目名稱】【跨地(市)標志】。
2、貨物運輸服務
貨物運輸服務備注欄必填內容包括【運輸工具種類】【運輸工具牌號】【起運地】【到達地】【運輸貨物名稱】。
3、不動產銷售
不動產銷售備注欄必填內容包括【不動產地址】【面積單位】【跨地(市)標志】。
4、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
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備注欄必填內容包括【不動產地址】【租賃期起止】【跨地(市)標志】【產權證書/不動產權證號】【面積單位】。
5、旅客運輸服務
旅客運輸服務沒有必填信息,納稅人根據自己的需求填報“出發地”、“到達地”、“交通工具”等信息。
二、8種數電紙票的備注欄,務必仔細檢查!
1、貨物運輸服務
備注欄中需要填寫起運地、到達地、車種車號以及運輸貨物信息。
如果信息比較多,可以添加運輸清單:
2、建筑服務
應在發票的備注欄注明建筑服務發生地縣(市、區)名稱及項目名稱。
3、銷售、出租不動產
應在發票備注欄注明不動產的詳細地址。
4、銷售預付卡
銷售方與售卡方不是同一個納稅人的,銷售方在收到售卡方結算的銷售款時,應向售卡方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并在備注欄注明“收到預付卡結算款”,且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5、保險代收車船稅發票
應在發票備注欄注明保險單號、稅款所屬期(詳細至月)、代收車船稅金額、滯納金金額、金額合計等。
6、差額征稅開票
發票備注欄自動打印“差額征稅”字樣。
7、互聯網物流平臺企業代開貨物運輸發票
應注明會員的納稅人名稱和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稅務登記證號碼或組織機構代碼)。
8、生產企業委托綜服企業代辦出口退稅
應注明“代辦退稅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