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散周知!2024年度申報納稅期限明確
發稿時間:2024-01-02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駐各地特派員辦事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一百零九條規定,結合《國務院辦公廳關于2024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23〕7號)要求,現將實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滿后15日內申報納稅的各稅種2024年度具體申報納稅期限明確如下: 一、1月、3月、7月、8月、11月申報納稅期限分別截至當月15日。 二、2月10日至17日放假8天,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2月23日。 三、4月4日至6日放假3天,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4月18日。 四、5月1日至5日放假5天,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5月22日。 五、6月8日至10日放假3天,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6月19日。 六、9月15日至17日放假3天,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9月18日。 七、10月1日至7日放假7天,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10月24日。 八、12月15日為星期日,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12月16日。 各地遇到特殊情況需要調整申報納稅期限的,應當提前上報國家稅務總局(征管和科技發展司)備案。